《惡有引力》是臺劇《臺灣犯罪故事》的第三個故事,改編自1994年臺灣內湖國小教師謀害案。受害人是女老師吳曉蕙,在學校舉辦完校慶園遊會後去地庫洗車遲遲不歸,後被某男教師發現報警。
現場有一道約十公尺的拖行痕跡,死者的衣物則被脫下丟在附近,雙腳張開,內衣被拉起至頸部,臉上被一層厚厚的消防土覆蓋。由於現場有很多校方老師,還為死者蓋上了被子,雖是善意之舉卻破壞了案發現場,導致蒐證較為困難。
現場有采集到小孩的指紋,警方認為應該是吳曉蕙曾載過學生或其他小朋友所留下,並未過多在意。法醫在吳曉蕙的下體採集到一些分泌物,經鑑識分析,發現不是男性精液而是唾液。同時也證實,死者脖子上的勒痕並非致命原因,是兇手不斷將消防土蓋在她的臉上,導致呼吸道閉塞窒息而死。
吳曉蕙遭殺害時,她的父親吳振吉擔任臺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副分局長,痛失愛女的他,誓言揪出兇手。但直到他調任,仍未有突破。
八年之後,吳曉蕙的案子才得以告破。因主犯成年後當兵留下指紋檔案,在服役期間犯下性侵案,後被刑事警察局對懸案重新查驗確認指紋才真相大白。
八年前主犯年僅15歲,從犯才11歲,兩人一起偷看成人片產生了衝動,剛好發現受害人獨自一人,便實施了犯罪。他們擔心人死後會變成惡鬼報復,於是用土蓋住了死者的臉。最終主犯被判16年,從犯被判感化教育3年。
劇集將懸案進行了修改,由當警察的父親親自破案,偵辦過程算是還原度比較高的,而且還給兩個未成年罪犯進行了性格塑造。家庭教育、校園暴力、青春期教育等,對孩子的成長尤為重要,稍有不慎便會走向歧途。
年紀較小的林善亦時常被同學欺負,加上沒有及時救助妹妹致其死亡,父母離婚,使得他越來越內向和壓抑。年長的許家豪時常被爸爸拳打腳踢,其父還收藏了許多有色光碟,讓其產生了邪念。只有許家豪把林善亦當朋友,所以林善亦纔會這麼聽他的話。
最終在某一天晚上,許家豪和林善亦碰到了年輕的班主任王昱萱,衝突間失手殺死了對方。趕來偵辦案件的警長,就是王昱萱的父親,當天正是他升職加薪過生日的日子。王昱萱還有個妹妹王仲慧,如果當天她願意陪姐姐一起去取蛋糕,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了。
王警官無數次去案發現場勘查無果,可他發現了林善亦,僅僅是出於懷疑,並沒有任何證據。直到許家豪和林善亦再次回到案發地點,還被嚇得跪拜完撒腿就跑,可他們不知道,學校已經在停車場裝了監控,王警官看到了這怪異的一幕,以及指紋比對一致,確認了自己的判斷。
許家豪則以為雨過天晴萬事大吉,想要對傾慕的女同學下手,還約了林善亦幫忙。若非王警官聽了流浪漢的閒言碎語及時趕來,女同學也死定了。兇案告破,王警官才徹底解開心結迴歸家庭。